【纪律行动】中港石油财报不准确、前主席无上报重大资产问题 遭联交所谴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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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港石油(00632)
,其所发布的财务业绩及报告严重不准确、不完整或具有误导成分,违反上市规则,遭香港联交所谴责。该公司前执行董事、行政总裁兼主席于济源被裁定超过2年未向该公司董事会、审核委员会及核数师报告有关公司重大资产的问题,包括相关资产的损失,遭联交所作出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及谴责。

油田租约终止无上报 影响公司财务状况、资产被夸大

联交所指出,根据与美国当地政府部门订立的租赁协议,中港石油通过一家附属公司持有当地若干油气田的开采权,油田须持续生产以保有权益。当地政府部门于2022年6月通过书面命令要求部分租赁下的油田恢复石油生产,而由于该公司没有回复有关要求,当地政府部门遂于2022年11月终止相关租赁。于关键时间,于济源明知相关书面命令及租赁已被终止,却没有上报该公司董事会。董事会直至2024年8月才得悉有关事项。

联交所指,于济源有多次机会可以及应该向董事会、审核委员会及核数师汇报书面命令及相关租赁已被终止,但并未采取行动。他知道属于该公司重大资产的相关租赁已被终止,并会严重影响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财务状况,但仍任由该公司继续在其财务报表记录相关租赁。

联交所指,有证据显示,该公司未有将已被终止的租赁从其资产负债表中剔除,至其截至2022年及2023年的总资产分别夸大约65.5%及58.1%,故相关已发布的财务报表严重不准确、不完整及/或具有误导成分。

公司、高管同意和解

调查发现,于济源向相关附属公司的一名员工转授职能,并依赖其处理与租赁有关的事宜及与相关政府人员交涉,惟他未有确保该员工有足够能力处理这些事宜。在转授职能后,未有通过充分了解情况及跟进事态发展,积极监督和指导该员工。

联交所发现,于济源未有履行其于《上市规则》下的董事职责及责任,且违规情况严重。该公司与于氏同意以和解方式解决该纪律行动,他们无就各自的违规事项提出抗辩,并接受上市委员会对其施加的制裁。

中港石油周二(3日)股价大升48.33%。

		开市追揸沽
	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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