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前同事,去年提離職。老板把他叫進辦公室。門關了四十分鐘。


出來的時候他眼睛是紅的。我們都以為他被罵了。後來他告訴我,不是。老板跟他說了四十分鐘的話。從公司願景,到行業前景,到他個人的成長路徑,到他對團隊的價值。每一句都在說:你走了,公司會很難過。
他聽完,說了一句話。老板沉默了。
他說:我上個月看了工資條。稅後,六千四。我算了一下,我每個月為公司創造的價值,是我的工資的很多倍。但這些倍,沒一毛落在我手裡。所以公司難過,不是因為沒了我。是因為沒了六千四。這個損失,公司扛得住。我不想扛了。
他走了。老板在辦公室裡坐了一下午。然後給財務打了個電話。把全公司最低工資,提到了八千。
他還叫了他的名字。財務問為什麼。他說,六千四留不住人。
後來他在新公司混得很好。上個月他請我吃飯。我問他後悔嗎。他說,你看。他把手機轉過來。是前公司的招聘頁面。薪資:八千到一萬二。
他往下劃。最底部,一行小字:本崗位,因某人離職而設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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