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發小開了個工作室,做設計的。頭兩年瞎報,辦公用品、差旅、招待,混著來。稅管員查了一次,說,你這個招待費超標了。他說,我沒招待,那些都是外賣。稅管員說,外賣就是招待。因為你自己吃,不算辦公。


他回來以後痛定思痛。每點一頓外賣,都要寫一份《用餐說明》。辣子雞:與客戶王總溝通設計方案,王總不吃辣,我方獨立完成用餐。麻辣燙:加班至凌晨,無客戶可招待,屬於生產自救。
他寫了三年。上個月稅務又來了。翻了他的帳本。翻到最新一頁。上面貼著一張發票,旁邊夾著一張A4紙。紙上密密麻麻。最下面一行字:
“本次用餐:一個人。原因:餓了。”
稅管員笑了。他過了。
他說,這三年,我寫的用餐說明比設計稿還多。他打開電腦,給我看一個資料夾。叫“我吃過的飯”。裡面幾百個文檔。最新的一個剛建好。標題是:今晚。正文:餓了。活該。
查看原文
此頁面可能包含第三方內容,僅供參考(非陳述或保證),不應被視為 Gate 認可其觀點表述,也不得被視為財務或專業建議。詳見聲明
  • 打賞
  • 回覆
  • 轉發
  • 分享
回覆
請輸入回覆內容
請輸入回覆內容
暫無回覆